商家故意隐瞒关键信息致消费者错失购车补贴:法院判赔1.3万元
快科技9月6日消息,据报道,近日,深圳南山区法院审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,消费者成某在深圳一家汽车销售企业选购轿车,整车交易价格51.8万元。购车洽谈阶段,成某明确向销售人员说明,自己计划申请深圳置换更新购车补贴,销售人员口头承诺,在该门店购车不会妨碍补贴申领。双方随即签订购车合同完成交易。
可车辆交付完成之后,成某才发现,这家销售公司并不在补贴政策认可的经销商名录当中,车辆实际供货方还是陕西的企业,并不满足深圳补贴申领条件,1.5万元补贴无法申领。协商索赔无果后,成某向法院起诉,要求汽车销售公司赔付全额1.5万元补贴损失。法院审理查明,按照深圳以旧换新政策,符合条件的购车者可获得每台1.5万元一次性补贴,该补贴属于金额明确的可期待利益。
相关经销商从头到尾都没有告知消费者两大关键事实,自身没有补贴项目经销资格,车辆属于代销、货源来自外地企业,从谈判、签约到交车全程刻意隐瞒信息。消费者出于对门店的信任完成购车,补贴权益落空,商家存在重大过错,需要承担主要责任。与此同时,法院也指出,消费者本人对于经销商资质,也负有基础的核实注意义务,自身存在一定疏忽,应当承担次要责任。
综合双方过错程度以及补贴政策“先到先得”的规则,依照公平与诚信原则,法院酌情判定汽车销售公司赔偿成某1.3万元,该判决现已生效。

商家故意隐瞒关键信息致消费者错失购车补贴:法院判赔1.3万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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